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山西省:4+2城市禁煤区 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

发布日期:2017-5-16 8:13:59 访问次数:1193

太原市

今年,对63个村实施“煤改电”供热改造(注:可采用蓄热式电暖气或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太原南部地区名单如下——

西温庄乡寺庄;北营街办西家凹;黄陵五龙沟、马练营,郑村、东峰、窑子上;小店街办巩家堡社区;北营老峰、岗头、黑驼、道把、南坪头;金胜镇西峪村;罗城街办王家坟村、闫家坟村 ;姚村镇枣元头;晋祠镇杨家村、牛家口、青阳河、窑头村、下石村、三泉头、五坡村、吴家峪、明马村、赤桥、西镇、索村;晋源街办古城营、晋阳堡、赵家山、东关,南城角、梁家寨、庞家寨、北瓦窑。

补贴政策——

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个采暖期市财政对每户补贴谷期电价最高不超过2400元。


长治市

 1.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在主城区禁煤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实现冬季清洁取暖。10月底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 。加大工业低品位余热、地热能等利用。(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郊区人民政府、长治县人民政府、屯留县人民政府、壶关县人民政府、长子县人民政府、潞城市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电力公司、国新能源集团、国化集团、华润燃气公司)

  2. 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在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全面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所有县城建成区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任务见附件3)。燃煤窑炉加快电炉、气炉改造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晋城市

1、严格燃煤锅炉准入标准。凡供热、供气管网到达区域,一律不准建设燃煤锅炉。市区建成区和县城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建成区以外的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其他区域优先采用燃气、太阳能、电锅炉或集中供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和“煤改电”。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对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法实施整村拆除和集中供热及气化改造的城中村、城边村,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热泵(水源、地源、污水源)、工业企业余热、地热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全部进行优质煤等清洁燃料置换。统筹规划与实施“煤改电”工程方案,市、县级政府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补贴,承担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统筹协调“煤改气”、“煤改电”用地指标。

3、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晋城市市区建成区全面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含县级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到2017 年底,所有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的地区,逐步取消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

临汾市

1.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2017年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56万m2,其中“一城三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33.4万m2,到2017年底全市市区及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3月底前淘汰关停东城海姿供热公司2×100t/h锅炉;对西赵备用供热锅炉实施清洁燃料改造。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燃煤控制的有关规定,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10月底前,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加大工业低品位余热、地热能利用。

 2.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10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清零”;市区建成区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加强燃煤锅炉治理,4月底前,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营业性锅炉、茶浴炉全部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10月底前,平川县(市、区)保留的所有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深度治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并对燃煤堆场实施全封闭。燃煤窑炉加快电炉、气炉改造力度。

晋中市

1.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到2017年底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1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其中市城区96.8%、太谷县94.05%、祁县81.02%、平遥县99%、介休市93.74%、灵石县97.27%、榆社县85%、左权县98.58%、和顺县90.57%、昔阳县88.16%、寿阳县70.21%。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各县具体任务见附表3)。

2.加强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9月底前市城区要划定“禁煤区”(环保局牵头),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榆次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区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总体规划修订工作,太谷县、寿阳县、榆社县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他县市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按照环保部《高污染燃料目录》有关规定,禁止使用Ⅰ类管控燃料,鼓励禁止使用Ⅲ类管控燃料。

3.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9月底前,所有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清零”, 市城区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燃煤窑炉全部改造为电炉、气炉,其他区域要加快电炉、气炉改造力度。

阳泉市 

1.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我市已被国家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首批实施范围。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城区、矿区、开发区范围内全面禁煤(禁煤区),10月底前,禁煤区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到2017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7%以上,平定县、盂县县城建成区及郊区政府所在地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2017年10月底前,平定县、盂县、郊区各完成2 -3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加大工业低品位余热、地热能利用。各县区要与相关部门统筹“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气源、电源的保障力度,应积极主动开拓气源,支持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方式、多种主体供应。

2.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10月底前,所有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清零”,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燃煤窑炉电炉、气炉改造进度。

工作时间

早9:00 - 晚18:00

周六日休息

13582735107